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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23-12-24 06:50:26 围观 : 417 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调治理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规划列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工业炉窑综合排放达标,重点抓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区域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显着提升,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削减,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重点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及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必须纳入园区,并配备高效环保管理的配套设施。严格控制重点区域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格禁止新建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平板玻璃产能;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措施。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油类炉灶(园区现有企业建设的清洁煤气生产中心除外)。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不合格工业炉窑力度。按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的工业炉窑。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等地要按时完成已出台的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对热效率低、设备露天非密封、设备简单陈旧、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无处理设施或者处理设施和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责令停止运营并依法予以关闭。

(二)加快清洁低碳燃料替代。对于以煤炭、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利用工厂余热、电厂余热等替代。重点地区禁止燃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入高硫石油焦。

加大力度淘汰燃气发电机组。 2020年底前,重点地区淘汰炉径3米以下燃油气化炉;气化炉集中使用且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洁净煤气化中心。

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采暖干燥炉(窑)基本淘汰。加快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电炉。

(三)深入实施污染治理。推动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必须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配套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地方已制定更严格排放标准的,按照地方标准执行。重点领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当严格执行许可证要求。

尚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包括铸造、日用玻璃、玻纤、耐火材料、石灰、矿棉等建材行业,以及钨、工业硅、二次萃取等有色金属行业金属冶炼废渣(灰)的处理。氮肥、电石、无机磷、活性炭等化工行业要参照相关行业发布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执行;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超过3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300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实施修改。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得超过400毫克/立方米;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地区,将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过程及相关物料储运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应采取密封、封堵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和车间不应有可见烟雾。灰尘逸出。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配备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如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物料应密闭或密闭贮存,采用封闭皮带、封闭走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封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动运输颗粒、块状物料应存放在棚、仓库内或搭建防风、抑尘网。颗粒状物料应采用密闭或密闭方式运输。物料运输过程中的产尘点应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落实《关于推进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的意见》,加快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转型。积极推进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地区电解铝企业全面推进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全面加大热残电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力度,建设密闭高效烟气收集系统,实现残电极冷却烟气的有效处理。重点地区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要逐步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设施,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深度污染治理。推动有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法熄焦改造。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城市重点建成区焦炉进行覆盖密封,废气收集处理。

加大燃气发生器VOCs治理力度。苯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鼓励送至气体发生器鼓风机入口再利用;酚水送煤气发生炉处理,或回收酚、氨进行深度处理,或送水煤浆炉焚烧等。禁止将含酚废水直接用作气水封水或冲渣水。氮肥等使用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的行业应加快气体冷却由直接水洗向间接冷却转变;其他地区采用直接水洗冷却方式的,应关闭瓦斯发生循环水收集、输送、储存、处理系统,并关闭收集到的瓦斯。废气送至第三废气炉处理。所有吹气和放松的空气都应收集并使用。

(四)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各地要结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限额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大对工业炉窑相关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清单)、规划环评等要求,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的发展定位、规模和结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先进企业,从生产技术、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控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管理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转型。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代利用和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替代工业炉窑燃煤;充分利用园区工厂余热、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加强品质差异化和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清洁低碳高效的产业格局链。

加强工业炉窑企业运输结构调整。原则上,铁路专线全部建设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年散货吞吐量150万吨及以上。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 多于。

工业炉窑产业集群主要包括陶瓷、玻璃、砖瓦、耐火材料、石灰、矿棉、铸造、独立轧钢、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炭素、化工等行业。各地应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特点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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